关于做好当前国内来渝返渝人员
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市
级各部门,有关单位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,现就做好当
前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措施通知如下:
一、来渝返渝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措施
(一)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来
渝返渝人员,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渝后 3 天内
进行 2 次核酸检测(2 次采样间隔至少 24 小时,2 次检测结果出
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),实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。
(二)出现本地病例,但未划定中、高风险区的地市来渝返
渝人员
,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渝后 3 天内进行
2 次核
酸检测(2 次采样间隔至少 24 小时,2 次检测结果出来前
原则上
居家观察),实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。
(三)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,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
阴性证明,抵渝后 24 小时内做 1 次核酸检测(检测结果出来前原
则上居家观察)。
(四)《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(2022 年
第一版)》(渝肺炎指办发〔2022〕8 号)其余措施,暂不调整。
二、本市人员非必要不离渝,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有 48 小时
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三、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立即执行。市疫情防控组根据全国疫
情形势,动态调整防控措施。
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(代章)
2022 年 3 月 1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