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合川人文医院药房工作制度
一、认真贯彻国家药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。各级药剂工作人员,做到分工明确、搞好本职工作。
二、在院长的领导和医务科的指导下,做好“药事委员会”分配的各项工作,抓好“群众性药品质量监督”活动。根据本院医疗需要,编制药品采购计划,做好药品保管、供应及帐卡登记。同时做好医院普通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的入帐、保管及发放登记。
三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,建立健全药品监督检查和检验制度。凡不合格的药品不准使用。药品质量检查工作,受各级药监局的检查、指导。定期收集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情况,填写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汇报。
四、加强科学化管理,提高管理水平。
五、及时准确地调配住院处方及门诊处方。
六、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,宣传用药知识,主动向临床科室介绍各种新药。监督合理用药、科学用药。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汇报工作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的意见。严格执行医保对药品收费的各项决定。
七、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,认真、及时、准确做好药品材料购置、入库、发售明细帐,定期清理、决算,做到帐物相符。
八、发放并定期检查病区的急救药品。对各临床科室的小药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。
九、药剂人员应加强政治、业务学习,树立以“病人为中心”和为临床一线服务的理念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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